各有关单位: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路径措施,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产生深刻深远影响。以新《环境保护法》(简称《环保法》)为代表的众多生态文明领域的制度与措施近期密集出台,在制度模式、管理方式、措施力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、发生了巨大变化,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与要求,也为企业培育和发挥环保竞争优势,推动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。
为了使工业行业、企业和相关单位能够深刻理解、准确把握、自觉践行、主动运用新《环保法》等相关政策措施,更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工作,同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,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,提供与相关政策制定者面对面交流与沟通的机会。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参加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地环保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、税务局等政府管理部门、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(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财务主管、环保主管),各大专院校、科研机构,各环保服务和咨询公司,以及相关领域有关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新《环境保护法》配套文件具体内容解析
1、《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》
2、《实施环境保护查封、扣押暂行办法》
3、《环境保护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暂行办法》
4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》
(二)新《环保法》相关案例讲解
1、污染损害鉴定赔偿制度与实践
(三)绿色经济发展机制与政策创新
1、绿色税收的现状与发展
2、绿色保险政策与实践
3、绿色信贷政策与落实
(四)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碳交易
1、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
2、碳交易体系建立
三、拟邀主讲专家
拟邀请国家财政部、环保部、环保部政策法规司、环保部评估中心、环境规划院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。
四、时间及地点
2015年1月 23日-1月25日 深圳
(报到日期:1月23日,星期五)
五、收费标准
培训费:2500元/人;培训期间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往返交通费用自理。
六、报名方法
请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,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或将报名邮件发至报名邮箱majiaxing@ciep.org.cn,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9日。会务组将在培训一周前通知详细报到地点、乘车路线、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宜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培训考核合格后,颁发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《培训合格证》。
(二)欢迎有关单位参与会议赞助活动,有意向单位请于报名处联系。
(三)本次培训由北京佳文恒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办,并出具相关报销凭证。
八、联系方式
培训部企业处处长:马佳兴
电 话:010-69389830 69380674 60354923
传 真:010-69389830
手 机:18600256678
监督电话:010-68309799
网站垂询:www.ciep.org.cn
附件:报名回执表
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
“环境管理制度变革与创新”培训会报名表
填报单位(公章)
单位名称 | |||||||
详细地址 | |||||||
联系人 | 邮编 | ||||||
电 话 | 传真 | ||||||
姓 名 | 性别 | 部门 | 职务 | 联系电话 | |||
汇款帐号 | 开户名:北京佳文恒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: 建设银行北京房山支行 帐 号: 1100 1016 1000 5305 2324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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